第14章 Chapter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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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不是也做了明星,還混的風生水起的,你們一個圈子,就沒見到過?”高雨桐又試探性的問道。
“沒什麽印象,也不熟……”周從從回答。
“是嗎?戚沈當年,可是愛你愛到發了瘋啊。”高雨桐似有若無的瞟了周從從一眼,“不過你不記的就算了,都是過去的事了。”
戚沈愛周從從,愛到發了瘋?說來真是諷刺,大學時候哪裏有愛,頂多算是個喜歡,說愛實在是太嚴重了些,周從從受不起。
“是嗎?”周從從嘴角扯過一抹嘲諷的笑意,這笑可能是對戚沈的也可能是對她自己的。
“你不知道嗎?戚沈……差點兒為你死了。”高雨桐抿了口咖啡,這句話說的頗為隨意,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飯,她說剛好殺了只雞,就煮了吃了。
從周從從震驚的表情中,高雨桐知道……周從從並沒有忘記戚沈。
高雨桐玩性大起,下意識的將手機移到自己正前方,裝作無意的問周從從,“怎麽?沒有人告訴你,戚沈差點兒為你死了嗎?”高雨桐頓了頓,“戚沈喜歡你這件事,你是真不知道,還是在故作深沈?他愛你愛到發瘋,甚至是發狂!”
戚沈……愛……周從從……愛到……發瘋……
愛到……發瘋……發狂?
這些事,周從從不知道,她不明白高雨桐為什麽忽然提到戚沈,還要告訴周從從這些事。
……
“你大□□學之後,戚沈發了瘋一樣的去你家鄉找過你。”高雨桐一臉的雲淡風輕,其實……相比於周從從,他更想看到戚沈聽到這句話的反應。
手機反著卡在桌面上,高雨桐的手指,有規律的敲擊著手機背面。
“他……去我家裏找過我?”周從從有些不敢相信,她微微皺眉,神色嚴峻,好像是聽到了天方夜譚一樣。
怎麽可能?
戚沈這種混蛋……怎麽可能去找周從從?
瘋了嗎?
戚沈是北京人,而周從從只是一個江蘇北部小縣城的姑娘,高雨桐的意思是……戚沈去了周從從的老家找周從從是嗎?可是……周從從已經很久沒有回過老家了。
許多年之後,當聽說一個男人在多年前曾經到自己的老家找過自己,心裏多少有一絲波動,可是那又如何?傷疤已經留下了,就算是再舔舐傷口也無濟於事。
……
“是啊,但是他去的時候,你已經搬家了,他沒有找到你。”高雨桐聳肩,裝作為戚沈惋惜的樣子。
“他……他……”周從從頓了頓,這件事有點奇怪,她問高雨桐道,“那個時候,你幾乎不在學校,是怎麽知道這件事的?”
高雨桐一楞,周從從果然不好對付,這麽精明,到是讓高雨桐有點兒措手不及。
不過,高雨桐畢竟是高雨桐,這點公關能力還是有的。
“你走之後,戚沈像是瘋了一樣滿世界的找你,甚至跟教務處的老師打了一架,只為拿到你的學生檔案,在那裏,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,這件事全校都知道。”高雨桐淡淡道。
“不可能!”周從從面色有些緊張的說著,以周從從對戚沈的了解,戚沈絕不是這種人。
“你可以不信,不過……我倒是很好奇,你究竟是因為什麽退的學?”高雨桐微擡眉眼,定睛看向周從從,十一年了,周從從和戚沈有十一年了,這十一年來,戚沈從沒有放棄過周從從,很多時候,高雨桐都認為戚沈已經到了一種病態的執著。
高雨桐不明白,面前這個女人到底有什麽魔力,可以讓戚沈這種冷艷而又高貴的男人愛著。
他們的故事,似乎還要從周從從和戚沈認識的那一天說起。
這麽說來,周從從還是因為高雨桐,才註意到的戚沈……
……
十一年前,周從從大一。
那個時候,周從從因為過度肥胖很是自卑,不敢跟任何人說話,也沒有朋友。
唯一能說得上話的,就是同專業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。
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,家裏是開公司的,只是那個時候,周從從並不知道高雨桐家裏是開影視公司的。
周從從和高雨桐可以說是一見如故的關系,二人很投的來。
大一的時候,學校活動很多,院裏有合唱比賽,周從從和高雨桐都參加了,關系也逐漸熟絡起來。
高雨桐是系花,人美歌甜,唯一的缺點就是——公主病,總覺的全世界都要圍著自己轉,也許少了她,地球就脫離太陽系了。
她有個小男朋友,高中就輟學了,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,屬於打不還口,罵不還手的類型,而高雨桐早已經膩煩了男友“小白臉”一樣“軟柿子”的性格,所以上了大學後,自然是到處找“新目標”。
算是“腳踏兩條船”吧,高雨桐不斷的換“目標”,可是跟她那個小男朋友卻是一直沒有斷過。
周從從挺不理解高雨桐這種“不負責”的行為。
……
有次,院裏合唱團組織聚餐,合唱團團長是周從從的老鄉,兩個人算得上關系不錯,便是委托周從從代為聯系合唱團成員。
那個年代很流行日租房,也就是在外面組個一日公寓,大家一起做飯洗碗,吃完飯還可以玩玩“殺人游戲”。
大學時候,同學們都很淳樸,女生都梳著馬尾辮,而男生……多是穿著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襪。
聚餐人員在校門口集合,周從從本是百無聊賴的看著所有人,高雨桐忽然湊了過來,“餵。”
周從從擡頭,“恩?”
高雨桐眼神示意身後,“那個小哥哥是誰啊?”
“恩?”周從從向高雨桐身後看去。
一個男孩子,穿了一件潔白的襯衫,在一眾“淳樸”風格的孩子們中,顯得獨樹一幟。
他個子很高,目測得有一米八五左右,身後背著一把吉他,將白色的襯衫擼到小臂處,露出緊實的肌肉。他的膚色雖然白皙,卻是不像奶油小生,反倒是給人一種很幹凈,很陽光的感覺。
男孩五官分明,眉眼清秀,那雙靈動的眸子似乎會說話,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個冰冷,讓人高不可攀。
……
周從從搖搖頭,她從未見過這個男孩。
這個男孩看上去高貴而又冷艷,可是眸子卻很溫暖,幹凈的讓人不敢染指,是那種讓你不敢靠近的人。
高貴和冷艷,似乎形容女孩子更為貼切一些,可是不知道為什麽,周從從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間,就想到了這兩個字。
男孩有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感覺。
似乎是發現自己被他人凝視,男孩向這裏看過來。
周從從匆忙別開眼睛,裝作沒有看到男孩的樣子,但是那一瞬間的目光交流,讓周從從有一絲緊張。
當男孩重新轉過身去,周從從才敢繼續打量他,男孩不知道跟團長在暢聊些什麽,團長一直在哈哈大笑,而男孩只是照舊的本著臉,原本周從從以為男孩心情不好,但是後來觀察久了才發現,男孩只有這一個表情。
看男孩跟合唱團團長這麽熟,應該是個大二的學長吧。
一般來說,大一新生,眼神都很懵懂,對全世界都充滿了驚奇的感覺,而“老油條”們,卻是一臉的看慣世事滄桑,這個男孩的眼神就像是山間的幽泉,讓人猜不透也摸不透。
“不知道,可能是學長?”周從從猜測道。
“可能吧,還背了把吉他,他一會兒是要彈吉他?”高雨桐又問。
周從從聳肩,這個……就得問那個男孩兒了,她可不知道。
對於周從從而言,這種皮相好的人,多半不好相處,周從從不喜歡是非,所以這種人頂多就是多看兩眼,也就沒什麽交集了。
可是高雨桐不一樣,她似乎對這個“高貴而又冷艷”的男孩充滿了濃厚的興趣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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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沒什麽印象,也不熟……”周從從回答。
“是嗎?戚沈當年,可是愛你愛到發了瘋啊。”高雨桐似有若無的瞟了周從從一眼,“不過你不記的就算了,都是過去的事了。”
戚沈愛周從從,愛到發了瘋?說來真是諷刺,大學時候哪裏有愛,頂多算是個喜歡,說愛實在是太嚴重了些,周從從受不起。
“是嗎?”周從從嘴角扯過一抹嘲諷的笑意,這笑可能是對戚沈的也可能是對她自己的。
“你不知道嗎?戚沈……差點兒為你死了。”高雨桐抿了口咖啡,這句話說的頗為隨意,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飯,她說剛好殺了只雞,就煮了吃了。
從周從從震驚的表情中,高雨桐知道……周從從並沒有忘記戚沈。
高雨桐玩性大起,下意識的將手機移到自己正前方,裝作無意的問周從從,“怎麽?沒有人告訴你,戚沈差點兒為你死了嗎?”高雨桐頓了頓,“戚沈喜歡你這件事,你是真不知道,還是在故作深沈?他愛你愛到發瘋,甚至是發狂!”
戚沈……愛……周從從……愛到……發瘋……
愛到……發瘋……發狂?
這些事,周從從不知道,她不明白高雨桐為什麽忽然提到戚沈,還要告訴周從從這些事。
……
“你大□□學之後,戚沈發了瘋一樣的去你家鄉找過你。”高雨桐一臉的雲淡風輕,其實……相比於周從從,他更想看到戚沈聽到這句話的反應。
手機反著卡在桌面上,高雨桐的手指,有規律的敲擊著手機背面。
“他……去我家裏找過我?”周從從有些不敢相信,她微微皺眉,神色嚴峻,好像是聽到了天方夜譚一樣。
怎麽可能?
戚沈這種混蛋……怎麽可能去找周從從?
瘋了嗎?
戚沈是北京人,而周從從只是一個江蘇北部小縣城的姑娘,高雨桐的意思是……戚沈去了周從從的老家找周從從是嗎?可是……周從從已經很久沒有回過老家了。
許多年之後,當聽說一個男人在多年前曾經到自己的老家找過自己,心裏多少有一絲波動,可是那又如何?傷疤已經留下了,就算是再舔舐傷口也無濟於事。
……
“是啊,但是他去的時候,你已經搬家了,他沒有找到你。”高雨桐聳肩,裝作為戚沈惋惜的樣子。
“他……他……”周從從頓了頓,這件事有點奇怪,她問高雨桐道,“那個時候,你幾乎不在學校,是怎麽知道這件事的?”
高雨桐一楞,周從從果然不好對付,這麽精明,到是讓高雨桐有點兒措手不及。
不過,高雨桐畢竟是高雨桐,這點公關能力還是有的。
“你走之後,戚沈像是瘋了一樣滿世界的找你,甚至跟教務處的老師打了一架,只為拿到你的學生檔案,在那裏,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,這件事全校都知道。”高雨桐淡淡道。
“不可能!”周從從面色有些緊張的說著,以周從從對戚沈的了解,戚沈絕不是這種人。
“你可以不信,不過……我倒是很好奇,你究竟是因為什麽退的學?”高雨桐微擡眉眼,定睛看向周從從,十一年了,周從從和戚沈有十一年了,這十一年來,戚沈從沒有放棄過周從從,很多時候,高雨桐都認為戚沈已經到了一種病態的執著。
高雨桐不明白,面前這個女人到底有什麽魔力,可以讓戚沈這種冷艷而又高貴的男人愛著。
他們的故事,似乎還要從周從從和戚沈認識的那一天說起。
這麽說來,周從從還是因為高雨桐,才註意到的戚沈……
……
十一年前,周從從大一。
那個時候,周從從因為過度肥胖很是自卑,不敢跟任何人說話,也沒有朋友。
唯一能說得上話的,就是同專業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。
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,家裏是開公司的,只是那個時候,周從從並不知道高雨桐家裏是開影視公司的。
周從從和高雨桐可以說是一見如故的關系,二人很投的來。
大一的時候,學校活動很多,院裏有合唱比賽,周從從和高雨桐都參加了,關系也逐漸熟絡起來。
高雨桐是系花,人美歌甜,唯一的缺點就是——公主病,總覺的全世界都要圍著自己轉,也許少了她,地球就脫離太陽系了。
她有個小男朋友,高中就輟學了,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,屬於打不還口,罵不還手的類型,而高雨桐早已經膩煩了男友“小白臉”一樣“軟柿子”的性格,所以上了大學後,自然是到處找“新目標”。
算是“腳踏兩條船”吧,高雨桐不斷的換“目標”,可是跟她那個小男朋友卻是一直沒有斷過。
周從從挺不理解高雨桐這種“不負責”的行為。
……
有次,院裏合唱團組織聚餐,合唱團團長是周從從的老鄉,兩個人算得上關系不錯,便是委托周從從代為聯系合唱團成員。
那個年代很流行日租房,也就是在外面組個一日公寓,大家一起做飯洗碗,吃完飯還可以玩玩“殺人游戲”。
大學時候,同學們都很淳樸,女生都梳著馬尾辮,而男生……多是穿著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襪。
聚餐人員在校門口集合,周從從本是百無聊賴的看著所有人,高雨桐忽然湊了過來,“餵。”
周從從擡頭,“恩?”
高雨桐眼神示意身後,“那個小哥哥是誰啊?”
“恩?”周從從向高雨桐身後看去。
一個男孩子,穿了一件潔白的襯衫,在一眾“淳樸”風格的孩子們中,顯得獨樹一幟。
他個子很高,目測得有一米八五左右,身後背著一把吉他,將白色的襯衫擼到小臂處,露出緊實的肌肉。他的膚色雖然白皙,卻是不像奶油小生,反倒是給人一種很幹凈,很陽光的感覺。
男孩五官分明,眉眼清秀,那雙靈動的眸子似乎會說話,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個冰冷,讓人高不可攀。
……
周從從搖搖頭,她從未見過這個男孩。
這個男孩看上去高貴而又冷艷,可是眸子卻很溫暖,幹凈的讓人不敢染指,是那種讓你不敢靠近的人。
高貴和冷艷,似乎形容女孩子更為貼切一些,可是不知道為什麽,周從從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間,就想到了這兩個字。
男孩有一種不食人間煙火的感覺。
似乎是發現自己被他人凝視,男孩向這裏看過來。
周從從匆忙別開眼睛,裝作沒有看到男孩的樣子,但是那一瞬間的目光交流,讓周從從有一絲緊張。
當男孩重新轉過身去,周從從才敢繼續打量他,男孩不知道跟團長在暢聊些什麽,團長一直在哈哈大笑,而男孩只是照舊的本著臉,原本周從從以為男孩心情不好,但是後來觀察久了才發現,男孩只有這一個表情。
看男孩跟合唱團團長這麽熟,應該是個大二的學長吧。
一般來說,大一新生,眼神都很懵懂,對全世界都充滿了驚奇的感覺,而“老油條”們,卻是一臉的看慣世事滄桑,這個男孩的眼神就像是山間的幽泉,讓人猜不透也摸不透。
“不知道,可能是學長?”周從從猜測道。
“可能吧,還背了把吉他,他一會兒是要彈吉他?”高雨桐又問。
周從從聳肩,這個……就得問那個男孩兒了,她可不知道。
對於周從從而言,這種皮相好的人,多半不好相處,周從從不喜歡是非,所以這種人頂多就是多看兩眼,也就沒什麽交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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